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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 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4/21 16:41:23


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

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中技协字(2016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地方技术市场协会(促进会)、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2016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根据2016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全面落实创新发展战略纲要为主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为此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将以繁荣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现将开展第八届金桥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届金桥奖的奖励范围与申报条件

1、项目奖

原则上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品牌 ,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业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的难点、热点和关键问题;

(2)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技术市场转化,经过二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为实体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作用。

2、集体奖

主要是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包括技术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特别是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

3、个人奖

主要是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优秀个人,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有关领域或有关方面的领军人物。
   
二、 本届金桥奖实行突出贡献奖(由中国技术市场协会自行设置的金

桥奖奖励基金配发奖金)和优秀奖两种奖励方式,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具体奖金配置和优秀奖数量,视申报与专家评审结果而定,届时予以公示。
三、 金桥奖申报和评审过程不收取费用
四、 推荐单位与申报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地方技术市场协会(促进会)、行业协会等作为金桥奖的推荐单位,负责向本届金桥奖评审委员会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集体和个人,并注明奖项的等级。

2、推荐名额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地方技术市场协会(促进会)各10~20个;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各5~10个。

3、协会会员单位可以按照申报条件向协会自荐。由协会与该会员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协商后向评委会推荐。

4、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5、凡申报本届金桥奖的项目、集体和个人,均应填写《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申报表》(请登录中国技术市场信息港www.ctm.org.cn “资料下载栏目”直接下载《申报表》)一份,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本届金桥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其中包括500字的业绩摘要)发到我会邮箱。

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准确,符合条件,字迹清晰。有关业绩包括突出贡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合同等应有证明材料。申报项目奖的必须有非本单位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凡不符合以上要求者,秘书处不予受理。

五、第八届金桥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金桥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办公室,负责本届金桥奖评选奖励活动的日常工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新华联国际公寓4单元501室

联 系 人:王彦  许爱东

电    话:(010)  68270506  68270447

传    真:(010)  68270453 

邮政编码:100036 

电子邮箱:tmacxh@126.com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O一六年的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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