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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知识产权侵权 法定赔偿金额最高可罚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9/8/1 14:05:58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介绍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重罚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想请问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是什么样的进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宋建华】

首先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保护的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中赔偿低是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影响权利人获得感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多个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时再次强调,中国将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刚刚结束的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也指出要积极推进专利法修改进程,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在2015年向国务院报送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了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方案。2018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审议,于2018年12月23日-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规定了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将法定赔偿额从现行的“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与此同时,在今年的4月23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进一步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这些举措都将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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