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网/中国技术转移门户网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指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在加快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模式,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设立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等方面也都做出了具体规划和部署。《方案》指出:
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
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
附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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