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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证书的社会效力及其主要作用

发布时间:2024/3/11 9:39:34

技术转移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具有专业化程度高、涉及领域广、转化周期相对较长的一个专业技术领域,这个领域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离不开技术经理人的积极参与和协调。目前,我国技术市场虽然已经走过40年的发展历程,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社会认可度相对较低,在国家层面以前缺乏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以及行业薪资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导致我国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服务发展滞后,技术经理人专业人才尤其是复合型高水平的职业技术经理人严重短缺和匮乏。

为了加快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2016年,国务院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了“十三五”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量化目标:“培养1万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当时由于我国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尚未形成,因而虽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目标,但目标实现的路径和方案尚不清晰和具体。

 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通知》要求,要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与企业、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2019年4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意见》要求,技术转移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评定职称,本人必须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或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转移佐证材料或技术经理人从业证明。

为此,各地在围绕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工作部署中,要求加强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也明显提高。

国家鼓励和支持设置技术经理人专业技术职称在我国具有重要意义和历史突破性,符合技术市场发展规律和市场需求,有利于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会激励更多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服务于社会。

  那么,参加技术经理人培训,取得职业技术经理人资格证书有什么用?社会效力有哪些呢?首先请看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哪些具体政策和举措。

一、国家层面政策及举措

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通知》要求,要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

2021年3月,全国人大将“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等”正式纳入“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

2022年7月,技术经理人作为新职业被国家人社部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第二类“专业技术人员”,所属编号2-06-07-16,标志着从事长期科技管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熟化、技术咨询、技术交易、技术推广、成果评价、科技中介、科技孵化、知识产权运营以及与知识产权配套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有了一个正式的职业身份。

2023年3月14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制订出台了《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超过10万人。要求强化市场选择功能,打造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形成以“培训+考试+实操+绩效”综合认证“技术经理人”执业资质的职业化发展模式。到2025年,在各类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相关机构内从业的职业技术经理人不少于1万人。

二、地方政府政策及举措

(一)北京市政策

2018年,北京市政府出台《新时代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行动计划(2018-2022年)》,对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中高级人才,从组织措施、政策保障、建立职称体系等各方面做了重点部署。

2019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和科技部、人社部、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专门制定了《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19〕139号)。该《办法》规定了技术转移职称评定的专业方向和层级设置,在专业方向方面,规定了技术经纪专业包括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和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两个方向。在层级设置方面,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了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正高级评审工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的评审工作。凡是在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评价范围。

2020年,为加快技术转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改革步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又印发了《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根据以上文件,北京市规定,凡专业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取得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职业资格)不仅能够评定初级和中级技术职称,而且还能评定高级技术职称。

2021年11月24日,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加快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为深入推进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任务落实,部、市、区三级联动,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或优化流程。

2022年,经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才工作局于9月23日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科发〔2022〕14号)。该方案进一步强化发挥技术经理人的作用,全面推动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促进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而研究制定。

(二)天津市政策

2022年2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规〔2022〕3号)《意见》在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方面明确指出,加强科研单位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科研单位应完善成果转化协调机制,建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设置技术转移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评聘制度,可独立或联合社会化机构运营,可聘用专兼职技术经理人。要求技术转移机构中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比例不低于70%。在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方面,意见指出,建立多元化人才培育体系,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师、技术经理人等培训。设立技术经纪职称,畅通技术经纪人职业发展通道。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发明披露、评估、对接谈判,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专业化评价活动。将成果转化绩效纳入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三)上海市政策

2019年3月20日,上海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上海市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意见”或上海科改“25条”)。《意见》明确指出“坚持人才为要、激发活力。立足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以信任为前提、以激励为重点、以诚信为底线,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创新价值实现”。在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如何让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名利双收”,《意见》提出了多项突破性政策。其中,把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写入上海科改“25条”,要求各有关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设立技术转移专业岗位,为技术转移人才提供职称晋升通道”,同时文件明确技术转移专业人员为上海市“紧缺、稀缺人才”并纳入政府重点发展和培育计划。

目前,全国除北京、天津、上海外,山东、陕西、四川、重庆、广东、深圳、云南、湖南、甘肃等省市也都把技术经理人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序列。

三、证书的主要用途

1、高校院所岗位需要。随着不同行业和各领域业务精细化分工需要,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必须有专业的人员进行运营或操作,也就是说,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服务,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脱颖而出的新的专业技术岗位,这个岗位,是专门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独立机构,目前,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企业都设立了技术转移中心或科技成果转化处等职能部门,在招聘活动中,作为人才引进项目,也需要招录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转移管理或技术转移运营人才(技术经理人)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2、进入职场应聘需要。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企业在招聘与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专利运营等岗位员工时,也越来越注重个人专业能力,招聘单位要求竞聘者提供本人与技术转移、专利运营、成果转化等相关专业的能力证明。那么,应聘人能够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是技术经理人职业能力等级证书。

3、报考公务员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23年9月1日发布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国内许多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在招聘事业编制或公务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时,如需要招聘技术转移或科技咨询服务岗位人员时,就本人任职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本人应具有与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专利运营、科技服务等行业相关的专业能力证明。

4、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以及地方政府政策文件中,要求技术转移机构中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比例不低于70%。也就是说,根据国家和政府规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内70%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

5、企业能力证明需要。企业在对外拓展业务时,展示本单位是专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向客户提供团队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人员名单(比如取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资格多少名、中级技术经理人资格多少名、高级技术经理人资格多少名等),以展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也需要提供(职业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服务能力证明。

6、证明个人专业能力。通过培训考核,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资格证书后,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具备或开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服务能力,为本人今后职业生涯和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7、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技术经理人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凡是被国家人社部纳入职业资格分类大典目录并能够确认所属编号的专业人员,取得国家层面职业技能证书或专业能力等级证书的,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2022年7月,技术经理人作为新职业被国家人社部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第二类“专业技术人员”,所属编号2-06-07-16)

8、项目申报需要。目前,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部或工信部、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各省市科技、工信等有关部门《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火炬计划项目》、《科技服务专项补助》等专项资金项目时,一般会要求申报单位作为附件需要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证明(技术经理人或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

9、企业招投标需要。目前,各地方政府或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推进和改善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工程项目时,一般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与技术转移相关人员(技术经理人)的学历或资格情况,要求必须具备与技术转移服务相匹配的专业能力证明,以此来证明投标单位的队伍建设与团队实力。

10、项目验收需要。对企业享受政府资金补助(科技咨询或服务中介类)项目的单位,在结题和验收合同中,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一般要求该单位在人才培训方面,应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技术转移专业技术人员几名的具体要求或量化指标,相关人员需要提供技术转移或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运营等方面的能力证明。

 

以上,根据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技术经理人专业能力考核评价委员会四年试点,经过对200余名各层级学员报考和证书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得出,由此可见,《职业技术经理人专业能力等级证书》已经被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广泛认可。

 

供稿:中国职业技术经理人专业能力考核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王海东

审核:武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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